申请资格 对方大学符合专业的1学期以上的在学生 放假期间,对方学校取得的学分可认证为本校教养3学分(45小时以上) 平均评分3.0以上或前学期评分3.0以上者 申请时期 每学期4月及10月中(详细日程详见每学期招生公告) 申请方法 在综合信息系统申请菜单中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资料 志愿书1份, 学业计划书,其他国际交流处规定的材料 其它费用 机票,保险费,教材费,签证费,食宿费及个人生活费等由本人负担